2017年9月9日,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县“南江县关坝镇石羊村周耀武门前河边采石场(紧邻东风村,非巴陕高速公路隧道口打砂场),无国土、环保合法手续,污染饮用水源和空气。”来信举报件,现将办理情况公示如下。
南江县人民政府(盖章)
|
|
(第34批 2017年9月13日)
|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备注(是否加星)
|
是否办结
|
符合办结条件
|
1
|
信20170909001
|
巴中市南江县关坝镇石羊村周耀武门前河边采石场(紧邻东风村,非巴陕高速公路隧道口打砂场),无国土、环保合法手续,污染饮用水源和空气。
|
巴中市
南江县
|
水、其他
|
2017年9月10日上午,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朱敏带领环保、水务、关坝镇等单位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再次调查核实。
经核实,该厂2014年5月从关坝镇三关村一社搬迁至关坝镇石羊村4社,2015年3月投产。该厂主要加工桃巴高速LJ2段米仓山隧道的洞渣,用于南江县境内的商混站和道路施工。该厂具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营业执照》《关于南江县周家勾石料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关于南江县关坝乡周家沟石料场堤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该厂2014年7月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现已过期。该厂从2017年7月3日开始停产至今。
|
是
|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文荣、县政府副县长朱飞鹏负总责,由国土局牵头,环保、水务、交通、关坝镇等单位配合负责该信访件办理。
9月1日,县国土局制定了整改方案;9月2日,县国土资源局对继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临时用地手续到期未办理延续的行为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南国土资监停〔2017〕147号),并对南江县继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该厂已完成河堤修复,沉淀池已整改完善,完成厂区打围,厂区内环境卫生整治、砂石的规范堆放、覆盖。正在完善用地手续和添置环保设备。
(责任领导: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李文荣、副县长朱飞鹏;责任单位:国土局;责任人:国土局局长张林)
|
是
|
是
|
①③⑤
|
|